紅單拿老外沒輒 呆帳逾千萬
台灣新生報
更新日期:2010/01/12 00:07 【記者許志煌/台北報導】 立委蔡煌瑯表示,政府近年來大力推行台灣觀光,然而最基本的交通罰則,對於外國人在台違規,卻無任何配套措施,以致交通違規罰單事後催繳無門。 他說,從民國九十四年到九十七年,外籍人士在台北市交通違規件數高達一萬多件,但有高達五百六十五萬元的罰金並沒有結案,如果再加上前三年未結案罰金,外籍人士的罰金呆帳,高達一千四百萬元。 警察取締交通違規,拿老外沒輒?蔡煌瑯近日向行政院提出專案質詢指出,依據移民署統計,台北市居留外僑人數,今年一月有五萬多人,占了台北市人口數的百分之二,不過實際登記領有車牌的人數卻只有七百四十九人。外籍人士在台北市交通違規,儘管遭到員警開單,但卻有許多外國人根本不理會,從民國九十四年到九十七年,交通違規件數高達一萬多件,但有高達五百六十五萬元的罰金並沒有結案。 他提及,外籍人士交通違規項目,以闖紅燈、轉彎不依規定或號誌行駛、以及爭道行駛為最多。就此三項違規而言,九十四年至九十七年即有五千一百四十六件之多,更甚嚴重者,另有酒醉或吸毒駕車之重大違規,罰款總金額為一千五百七十八萬元,未追回的呆帳也有四百一十萬元。 他建議行政院,為因應逐年增加的外國人來台旅遊及居住之情事,對於外籍人士的交通違規罰則,應建制更完善的機制,以積極的態度取代消極。如此才可保障守法人的權益,減低交通事故,並對於外事有更好的掌控。 內政部警政署回覆,交通執法取締對象並無「本國人士」或「外籍人士」之區分,為避免外籍人士藉詞員警外語能力難與其溝通而拒絕接受舉發,執勤員警遇有上述情形,即通知外事警察到場協助處理,並依法舉發。至於後續裁罰及催繳業務,則由公路主管機關依權責處理。 警政署強調,將持續要求各警察機關加強所屬員警外語教育訓練,並秉持公平、公正之精神嚴正執法,以維護交通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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